本事务所的介绍:
本事务所为在茨城县居住以及打算迁住茨城县的中国人代办各种在留资格许可、更新、延长和在留特别许可取得的入管业务。(注:茨城县以外地区不于受理)
为了能使您顺利地拿到在留资格,凡在本事务所申请代办各种在留手续的人最少需要1次来所面谈,避免因资料提供不充分或是申请内容不符实而造成意外。(不能来所者,不于受理或造成意外时不退还手续费.)
本事务所的优势:
本所位于东京入国管理局水户出张所的旁边,又临近JR水户车站附近,徒步5分钟左右即到。并由法务大臣认可的出入国管理手续业务代理和交涉权的专业法律事务所。如果将您的档案在本所登录一下,以后您本人不必出面,各种手续的申请均可由本所代理申请,在留资格取得后立将护照返还给本人。
关于在留资格:
«出入国管理法»法定有27种在留资格。例如:手持短期的在留资格(3个月)想延长的话,另再须申请在留资格。在留资格表有别表1和别表2。别表1是审查就劳资格所用,别表2是证明申请人身份所用。详见如下说明:
出入国管理法别表1(就劳资格)
就劳资格是申请人本人的能力、技能以及经验等的审查。申请时须证明申请人有何技能、特长、并有多长时间的经验等相关内容。
出入国管理法别表2(证明身份的在留资格)
证明身份的在留资格有:永住者、永住者配偶者、日本人配偶者以及定住者等。申请时须证明申请人家庭情况及在日是否遵纪守法等相关内容。
帰化(申请日本国籍)
申请日本国籍须在日居住10年以上。(另有减轻措施:遵守日本法律且在日没有触犯刑事民事案件,现在的在留资格并有适当的证明等。)
致在日本居住的外国籍人士
2012 年 7 月 9 日
依据新在留管理制度,交付“在留卡”
(废除原“外国人登录制度”)
交付“在留卡”
●交付对象:交付“在留卡”的对象为在留资格期间超过“3 个月”,并在此期间内居住在日
本的人员。
・ 对于在留资格为“短期居留”、“外交”或“公务”的人员不交付在留卡。
・ 对于特别永住者不交付在留卡而交付“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记载内容:除相片之外,记载持卡人姓名、国籍/地区、出生年月日、性别、在留资格、
在留期限、是否限制就劳等信息。
●有效期限:
满 16 周岁者 未满 16 周岁者
永住者 交付之日起 7 年 至 16 周岁生日
永住者以外 在留期限届满日 在留期限届满日或 16 周岁生日二者之较早日期
● 交付地点:
・ 地方入国管理局(自 2012 年7月 9 日起,对于以中期或长期在留资格,在成田机场、羽
田机场、中部机场以及关西机场的新入境人员发放在留卡。对于通过除上述出入境港口
之外的港口入境的人员,计划按照其在市区町村登记的住址邮寄简易文书。详细内容请
询问各地方入国管理局、支局、出张所。)
●从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到在留卡的更换期间:
・ 在领取到在留卡之前的一定期间内,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可被视为在留卡,在居住地及入
国管理局等进行各种申报和申请手续。因此,无需立即更换为在留卡。
・ 地方入国管理官署在受理在留期间更新许可后,会发放新的在留卡。
・ 年满 16 周岁的永住者需在 2015 年 7 月 8 日之前(注),未满 16 周岁的永住者需在 2015
年 7 月 8 日或 16 周岁生日二者之较早日期之前自行办理在留卡更换手续。
(注)持有“特定活动”在留资格且在留期间为 4 年或 5 年者,也必须在 2015 年 7 月 8 日前
自行办理在留卡更换手续。
●在留卡的好处:
・ 持有效护照及在留卡,在出境后 1 年内且在有效在留期间内再入境时(注),原则上无需
办理“再入国许可”。这种制度被称为“视同再入国许可”。但是,在有效期间内如不再
入境,将会丧失在留资格。另外,在国外不能延长有效期间,敬请注意。
(注)特别永住者,适用 2 年内再入境。
中文〈简体字〉(中国語〈簡体字〉) 住民票的发行
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交付对象,作为外国籍居民,可与日本人同样,在居住所在
地的市区町村领取住民票。
●记载事项:
在外国籍居民的住民票中,除了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住址等之外,作为外国籍居
民的特殊记载,还包括国籍/地区、在留资格、在留期间等。
●住民票复印件的交付:
可与日本人一样,在市区町村的办事窗口领取住民票(或住民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 关于住民基本台帐的详细信息,请参照总务省的“关于外国籍居民的住民基本台帐制度”。
参考网页:http://www.soumu.go.jp/main_sosiki/jichi_gyousei/c-gyousei/zairyu.html
须要登记/申请的情况
须要登记/申请的情况 办理手续地点
① 决定新住址或变更住址时,须提交
(转入登记(※1)移居登记(※1)转出登记(※2))
※1 请携带以下任意一种证件,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或外国人证明书)
※2 转入至其他市区町村时,应事先向现居住所在地的市区
町村提出转出申请。
市区町村市役所
② 变更姓名、国籍/地区时 地方入国管理局
③ 遗失在留卡或在留卡无法使用时
④ 永住者・未满 16 周岁者
・在留卡超过有效期限时
⑤ 持有就劳资格者(一部分除外)、留学生及研修生
・雇用单位或教育机关等所属机关名称的变更、住址变
更、公司倒闭、雇用合同到期、新雇用合同签署等变动
发生时
将申告书直接提交至地方入国管理
局或邮寄至东京入国管理局
⑥ 作为配偶者,持有“家族滞在”、“特定活动”(ハ)、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以及“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在留
资格者
・与配偶离异或配偶死亡时
外语咨询处:查询请洽
●外国人在留综合咨询中心
周一 ~ 周五 / 8:30 ~ 17:15
电话 0570-013904
(IP 电话・PHS・国际通话请拨 03-5796-7112)
英语,中文,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One-Stop 型综合咨询援助中心
周一 ~ 周五 / 9:00 ~ 16:00
外国人综合咨询援助中心(新宿)
03-3202-5535
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埼玉)
048-833-3296
浜松外国人综合援助 One-Stop 中心
053-458-1510
网址
http://www.immi-moj.go.jp/info/index.html
除日语电话咨询及面洽以外,还可使用下列
外语。相对应的语言根据日期安排有所不
同,详情请查询网站。
(新宿) 英语,中文,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孟加拉语,越南语,印尼语
(琦玉) 英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中文,
朝鲜语,他加禄语,泰语,越南语
(浜松) 英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中文,
他加禄语
法务省入国管理局
“关于新在留管理制度” http:// www.immi-moj.go.jp/newimmiact_1/ index.html
※ 另备有英语,中文(简体字,繁体字),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说明
协助翻译:国立大学法人东京外国语大学